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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採購貪腐弊案頻傳 為何縱容不法廠商】 2019-5-13 財政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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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採購貪腐弊案頻傳 為何縱容不法廠商】 2019-5-13 財政委員會

1. 國家公共工程應有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採購程序,保障合法廠商。相對地,針對不肖廠商出現賄賂、圍標等不法行徑,損害納稅人權益,則應嚴厲制裁。

臺灣近幾年公共工程弊案頻傳,不僅讓人心痛;更離譜的是,參與弊案的廠商,竟然持續取得高額政府標案。

以屏東縣為例,民代、鄉長因貪汙舞弊遭起訴、判刑不勝枚舉。其中麟洛鄉的前二任鄉長李新煌、蔡志和更是離譜,鄉內大大小小的公共工程標案,從3000多萬到98萬工程,全部都要貪。

2. 讓人無法接受的是,參與犯罪的廠商卻還可以繼續地取得公共工程,我們的政府機關為何如此縱容不法廠商?今天公共工程會副主委,根本無法回應。

依《政府採購法》規定,這些不法廠商本應列入政府採購公報停權;然而,實際上,我所列舉一長串的違法廠商,竟然沒有任何一家遭停權,於犯罪事實遭揭發後,還繼續取得數千萬元的政府標案。到底是誰在縱容這些不法份子?

3. 許多涉弊標案,都是由中央機關補助地方政府建設。我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審計部,必需採取積極作為,將被用來貪汙的補助款全數追回,絕不能縱容這些惡質的犯罪份子,繼續吸納稅人的血。

附註:

2019-5-10工程貪污頻傳、反貪腐路遙遙 https://reurl.cc/glNAR

2019-5-6大大小小的標案都要貪污收回扣 https://reurl.cc/Venb5

所有質詢影片都在【黃國昌國會質詢】YouTube頻道,歡迎訂閱:https://goo.gl/QrgJw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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